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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追尾汽車責任如何劃分

生活中,不僅經常出現汽車追尾汽車的情況,摩托車追尾汽車的情況也不少見。當然對於摩托車,有一部分我國是將其認定為機動車的,但有一些則屬於非機動車。此時,就要據此來劃分事故的責任。

摩托車追尾汽車責任如何劃分

一、摩托車追尾汽車責任怎麼劃分

貨車與電動車發生的車禍可以由交警部門進行責任劃分,有證據證明電動車駕駛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具體要由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進行認定。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後交通責任劃分,非機動車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汽車追尾如何處理

(一)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二)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若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三)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

(四)發生事故後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五)事故當事人之間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時,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繫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並共同簽名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需要注意的是,進行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是由公安交警部門作出的,如果是摩托車追尾汽車的話,那麼一般情況下是追尾者的全責,此時就要按照這個責任劃分要進行對應的賠償。

若認定摩托車屬於非機動車的,那麼此時摩托車追尾汽車責任機動車一方承擔的就比較多一些,當然如果事故由摩托車一方故意造成的話,那麼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認定摩托車屬於機動車的話,則就要根據雙方各自的情況承擔一定的責任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張家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