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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人不給錢怎麼辦

交通事故責任人不給錢怎麼辦

在生活中人們因為不遵守交通規則導致交通事故時常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輕則車輛毀壞,重則有人身傷亡發生。交警會根據現場情況劃分交通事故責任並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但是有些當事人視法律法規於不顧,不承擔應付的責任。今天本站的小編就為大家解答交通事故責任人不給錢怎麼辦?

一、首先應當積極治療,對方不支付醫療費也應當以看病為主。保留好交警隊的責任認定及相關病歷、醫藥費、交通費等票據。先找交警隊協調處理,協調不成,受害人可以在訴訟中向人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

二、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97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第98條規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2、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三、訴訟內容

1、如果肇事車輛有購買保險,可以將肇事車輛車主、司機和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一起起訴進來; 

2、先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3、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看完以上內容,想必大家就不會再因為交通事故責任人不給錢怎麼辦這種問題煩惱了,交通事故責任人應付的法律責任不會因為其自身的逃避而有所減免,相反,無視法律法規更會得到法律的嚴懲。所以大家在遇見這種問題時可以及時訴諸法院,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法律會還大家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