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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簽訂後不賠償怎麼辦?

交通事故責任簽訂後不賠償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責任簽訂後不賠償怎麼辦?

可以協商和調解處理,與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就事故認定書責任劃分提起訴訟,要求其賠償。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應該從接到事故認定書次日開始計算,但是如果申請了交通隊調解或者對方一直在支付費用,處在協商解決過程中時效可以中斷,但是要有證據,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過訴訟時效。而且從執行方面考慮,還是應該治療終結後儘快起訴。

二、交通事故訴訟時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1、訴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權者主張權利,時效就不開始計算。

2、對於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 ,民法典的規定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傷情明顯的,應從傷害之日起計算,傷情需要治療的,應從治療結束之日起計算,因為這時,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權利。傷情當時不能發現的,應從傷情被發現之日起計算,當然,得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後發現的傷情為交通事故所致。

3、對於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沒調解的自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第二天計算,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後雙方參加調解的,自調解終結之日起第二天計算。如果沒有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兩年。

交通事故發生後,需要根據責任劃分的具體情況來賠償處理,對於當事人存在違法行為造成的交通事故,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賠償的,但相關賠償還需要結合實際的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來認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