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管轄是哪些,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管轄是哪些,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交通事故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以審理、裁判、執行等方式解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活動產生的各種訴訟關係的總和。接下來先讓小編來具體告訴您詳細的消息。

一、交通事故民事賠償訴訟的主管

交通事故民事賠償訴訟屬於人民法院主管,即交通事故民事賠償受理、審理、裁判和執行。

二、交通事故民事賠償訴訟的管轄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管轄分為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

(一)地域管轄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交通事故發生地等法院管轄。即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既可以向交通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級別管轄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民事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民事案件有:

(1)重大的涉外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

(2)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

(3)重大的涉港、澳、台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

(4)訴訟標的金額大或者訴訟單位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經濟糾紛案件。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的,要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相關規定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計算,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主要包括一般傷害的賠償、因傷致殘的賠償、死亡的相關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等。

第一,造成一般傷害的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第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第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四,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就是法官自由裁量的權利,法官認為一個合適的數額就是一個合適的數額。

精神損害賠償標準有三個:

1.第一個標準,能夠對受害人的精神損害給予撫慰;

2.第二個標準,能夠對加害人的違法行為給予制裁;

3.第三個標準,能夠對一般的羣眾起到警示或者教育的作用。

第五,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準備的詳細信息,希望對你可以有所幫助。交通事故民事賠償訴訟的管轄分為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詳細內容您可以從上文中具體瞭解,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相關知識,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