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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只造成財產損失對方拒不賠償可以起訴嗎

交通事故只造成財產損失對方拒不賠償可以起訴嗎

一、交通事故只造成財產損失對方拒不賠償可以起訴嗎?

交通事故只造成財產損失對方拒不賠償可以起訴,起訴的法定條件是: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哪些交通事故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1、在一起事故中,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並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個以上重傷的;

2、在事故中雙方都有責任,負同等責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財產損失的,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賠償金額在三十萬元以上,沒有能力賠償的。

4、在事故中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並且事故導致一人以上重傷,並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沒有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車子有問題,沒有及時修理並駕駛的;

(4)知道是沒牌子或者是報廢的車還駕駛的;

(5)駕駛的車有嚴重超載的情況;

(6)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三、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在交通事故中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是在只造成財產損失的情況下,主要責任人也應該賠償給對方造成的財產損失,而且,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或主要責任,賠償金額在30萬元以上,可當事人又沒有賠償能力的,已經涉嫌構成了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