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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承擔刑事責任後還要賠償嗎?

交通事故承擔刑事責任後還要賠償嗎?

一、交通事故承擔刑事責任後還要賠償嗎?

對於交通事故的責任承擔方面,主要有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兩種。而民事責任中的處罰方式往往是道歉並且進行事故損失的相關賠償。法律明確規定: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7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依據此規定,在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訴訟過程中,對民事損害賠償的處理有以下兩種:

1、如果被害人個人由於交通肇事者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害人有權在刑事訴訟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肇事者對其損失進行賠償。

2、如果被損害的是國家或集體的財產,可由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肇事者對國家、集體財產損失進行賠償。

二、交通事故賠償項目都有哪些?

1、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致殘賠償項目和標準: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中肇事方有醉駕或者逃逸情節的,可能被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將面臨判刑的處罰。一般來説,事故中都會有受害人,事故肇事方承擔刑責之外,還應該履行民事賠償。作為受害人,可以在法院審理案件的時候發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