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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多長時間能拿到

交通事故賠償多長時間能拿到

一、交通事故賠償多長時間能拿到?

這個問題法律上沒有規定,是根據交通事故的實際情況分析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交通事故致人身體損害的或死亡的,傷者或死者近親屬可以向對方索要賠償,主要有三類情形,受傷未致殘的、因傷致殘的和死亡的:

1、受傷未致殘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傷但還未達到致殘的程度,那麼傷者可以索賠的項目有7項: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

2、因傷致殘的因交通事故致殘,除第一條的各項費用外,還可以索要以下賠償項目(6項):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3、死亡的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以下6項費用: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

另外,以上三種情況,受害人或死者的近親屬都可以向賠償義務人索要精神撫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追究刑事責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與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責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標準。如果行為人只有違章行為,並未造成嚴重後果,則不構成犯罪,無須立案。

所以交通事故多長時間能拿到賠償款的這個問題是不確定的,如果雙方都非常的理智,非常的遵紀守法,可能不出一個禮拜左右交通事故就處理完了,但是碰到有些受害者帶有訛詐態度去索賠的話,可能交通事故都拖了一兩個月了,還沒有個具體的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