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交通事故與工傷賠償是否衝突?

交通事故與工傷賠償是否衝突?

一、交通事故與工傷賠償是否衝突?

交通事故與工傷賠償有衝突,兩種賠償的內容是由重合部門的。在我們國家,關於交通事故導致的工傷,是最為常見的一種重合,是否可以得到雙重賠償,國家沒有統一的法律來規定。這個由各省、市和自治區來規定,而且規定也並不一致。

發生工傷事故,屬於用人單位責任的,工傷職工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如果勞動者遭受工傷,是由於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賠償責任。例如職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傷職工雖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對交通肇事負有責任的第三人仍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在北京等省市,是可以得到雙重賠償的,因為法律沒有相牴觸的規定,而且《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中規定除了一次性票據報銷的除外均可以獲得賠償(雙賠);

其他省市自治區,卻規定了不能得到雙重賠償,而是類似地規定了交通事故賠償額不足的工傷保險應當補足差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後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覆》([2006]行他字第12號):“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近親屬,從第三人處獲得民事賠償後,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向工傷保險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補償。”

各地仲裁機構或法院,在工傷和其他人身損害賠償發生重合時,除了一次性票據報銷的之外其他賠償項目均應獲得雙賠,這樣更有利於保護傷亡者及其家屬。

二、車禍賠償標準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仍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的必要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對住院治療的傷、殘者,應按照實際住院天數賠償伙食補助費。

4、護理費。傷者住院其間,需要人員護理的,應有醫院證明,對護理費應予賠償。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徵税費計算。自定殘之時起,賠償20年。

6、殘疾用具費。被害人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如製作枴杖、安接假肢、購買代步車等,應憑醫院證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8、死亡補償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

9、被撫養人生活費。對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之前實際撫養的未成年子女、贍養的沒有生活來源的老人、撫養的沒有勞動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等,應給予生活費。

10、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對當事人親屬所必需的交通費用,一般也應包括在內,但最多不超過3人。

11、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12、其他財產損失

工傷賠償是單位購買工傷保險後向勞動者賠償,交通事故賠償大部分是由肇事者支付賠償。在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工傷,主要承擔責任是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予以受害者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