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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對方留下後遺症怎麼辦?

交通事故對方留下後遺症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對方留下後遺症怎麼辦?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如果出現後遺症的話,可以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鑑定報告獲得以下的賠償:

1、在治療期間以及康復階段,受害者耽誤的工作時間以及收入;

2、在治療期間,因為行動不便,受害者聘請護工照顧自己的生活所花費的護理費用;

3、受害人及其陪護的人員因為治療或者轉院花費的交通費用,受害者需要出具發票作為憑證;

交通事故發生時沒有發現的傷害,可以在發現後,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但是,交通事故受害人要舉證證明其病症系交通事故所致,且在發現之日起一年內向法院起訴。否則,法律將不支持其賠償請求。

至於交通事故的後遺症必須經過法律的程序確定才可以得到賠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可以進行人損鑑定,根據鑑定級別要求賠償,如果存在後續治療和護理,是還要經過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確定後續治療費用和後續護理費用,這樣法院才有依據進行支持。

二、交通事故理賠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 交通肇事損害賠償訴訟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或調解終結事故等證明材料

2、法醫鑑定材料、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或傷殘重新評定書。

3、人身受損的,提交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出院證明書、轉院證明書。醫療費發票、傷者誤工工資證明、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殘疾用具價格證明、供養人的基本情況證明、交通費住宿費發票等。

4、財務受損的,提交財務損失評估報告,維修發票。

5、提供訴訟請求中具體請求金額的計算方法和清單。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造成當事人嚴重人身傷害的,經過治療傷情穩定後,如果後期發生後遺症,受害人先進行傷殘鑑定。經過鑑定的確後遺症是因為交通事故引發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事故責任方賠償後續治療的費用,包括誤工費護理費及傷殘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