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交通事故被傷後對方拒絕賠償怎麼辦?

交通事故被傷後對方拒絕賠償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被傷後對方拒絕賠償怎麼辦?

1. 由交警部門調解

交通事故對方拒絕賠償時,可以先經過公安機關的調解。

2. 起訴

經過調節後,仍然沒有達成協議,或者對方拒絕履行已經生效的調解書的,事故當事人可以提起訴訟。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的,通知當事人在七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對裁定不服的十日內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5)受理後,提前三日通知交通事故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等,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三日進行公告。

3. 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追償。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對方全責,但是經濟能力不佳,只購買了交強險的,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先進行賠償,然後由保險公司向對方追討賠償。

可以申請代位追償的情況如下:

(1)對方拒絕或者無法賠償損失時可以申請:對方拒絕賠償或只買了交強險且保險額度不夠賠,肇事方也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追償。

(2)對方故意拖延賠償損失可申請:耍無賴、以各種理由藉口拖延賠款的,車主也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求償,然後由保險公司採取法律手段對抗對方的無賴行為。

(3)對方拒籤責任認定書可申請;

(4)對方逃逸後記下車牌號,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追償。保險公司會根據車牌號對車主進行追討賠償。

二、事故定義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於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於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於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於故意,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後,受害人也是可以向事故的責任方索要相應的賠償,其中就包括醫療費用、誤工費用以及其他的賠償費用,在計算賠償費用時也會可以根據受害人實際損失來計算,如果在索賠時對方拒絕賠償,也是可以向當地的法院提出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標籤:賠償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