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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人傷理賠多久到帳賠償受害者

一、交通人傷理賠多久到帳賠償受害者

交通人傷理賠多久到帳賠償受害者

根據保險法規定,對沒有爭議的理賠,保險公司需要在10天內支付,對於疑難案件可由雙方協商時間,若沒有,則60天內需對有沒有爭議的部分先於賠付。這是保險法對所有保險公司的要求,所以,一定要記得自己提交資料的時間,以便後續的催促。另外如果涉及訴訟則根據判決書等執行。

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賠時,保險公司認為需要補交證明材料,應當一次性通知對方,材料齊全後保險公司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材料複雜的,應在30日內作出核定,對屬於保險公司支付的,在達成賠償協議後十日內支付。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家賠償司法解釋(11-20)》第二十一條多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損失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的,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損失未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當事人請求由各保險公司按照其責任限額與責任限額之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依法分別投保交強險的牽引車和掛車連接使用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當事人請求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的責任限額範圍內平均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多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其中部分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當事人請求先由已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公司就超出其應承擔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強險的投保義務人或者侵權人行使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保險公司在審理這類資料時,還應按照這類交通投保人的投保額進行賠償。一旦這類案件受害人員的實際損失超出這類保險金額時,應由這類案件的肇事人員進行賠償。拒不賠償的,應積極地向當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