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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要將違章處理完再放車嗎

交通事故要將違章處理完再放車嗎

隨着現在社會生活質量的越來越高,家家户户基本都有車,汽車數量也越來越龐大。導致每天道路上都會發生各種交通事故,如果交通事故比較小的話,交警可以直接進行現場處理。但是如果現場處理不了的話,交警就會進行扣車再處理。那麼發生交通事故的話,要將違章處理以後再放車嗎?

根據交通事故的相關法規看的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扣押的車輛進行鑑定以後,不能再對它進行使用。在五天之內會通知車主來領取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還有車主的機動車行駛證。所以交警部門在五天之內要及時通知當事人來領取,不然會被認為是違法扣留。還有相關法律規定,為了依法進行鑑定而扣押的車輛,期限一般都為20天,如果20天確實不夠無法鑑定出來的話,可以向上級公安部門申請延長10天的時間。一旦鑑定完成以後就立刻通知當事人來領取車輛,而且在這段期間內不能收取事故的預交金。交通管理部門也可以建議法院參考民事訴訟的相關規定來配合當事人進行訴訟保全的申請,之後會由法院來對肇事的車輛進行保護,可以幫助解決這個問題。所以發生交通事故以後,不需要等到規章都處理完以後再放車,等到相關部門鑑定結束以後就可以釋放車輛。不符合期限的會被視為違約扣車。

那麼具體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是什麼呢?發生交通事故以後首先應該重視汽車的保險索賠。

第一步,發生交通事故以後一定要注意把事故現場保護好,並且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申請索賠。同時路面發生的事故也要申請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如果不是路面交通事故的話,比如因為一些駕駛原因導致車撞在了樹上或者路邊的牆上,當事人就應該出具一些相關的證明材料。

第二步,在報賠的過程中要對肇事車輛損失進行估算,確定一個合理費用。而且要通知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汽車修理廠進行對事故車輛進行維修,因為要避免車主謊報維修車費所以一定要去保險公司指定的那家。但是車主要求想要自己去別的修理廠進行修理的話,要辦理自行修理的相關手續。如果修理費沒有超過之前估算的損失費用的話,保險公司會進行賠償,但是如果超出的話就要車主自己支付超出的那部分維修車費。

第三步,肇事車輛發生全部損失以後,如果該車的保險金額和出險時候的實際價值相等或者比它低的話,保險公司就會按照保險金額進行賠償。但是如果高於出險時的實際價值的話,就會按照出險時候的實際價值進行賠償。

第四步,如果該肇事車輛只發生了部分損失的話,保險金額如果達到了承包時候的實際價值,那麼發生部分損失都是按照實際的修理費進行賠償。意思是不論保險金額是不是低於出險時的實際價值,都是按車主實際修理的費用計算。但是保險車輛的最高賠償金額是以該車的保險金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