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車主完全責任不處理影響車輛年審嗎
1、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險公司有權不賠償。
無過錯《保險法》規定:“必須有責任認定”,保險公司才能賠付。即使被保險人有一定過錯,也必須先向第三方索賠,才有可能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不要把責任攬到自己身上。如果和您相撞的人生活很拮据,您可能就不追究那個人的責任了,想着自己回保險公司索賠,可是,這種情況保險公司不賠。在不幸出事後,被保險人必須先向第三方索賠,才有可能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一旦出事且責任在對方,一定要先找對方索賠,未果時(最好有法庭的強制執行未果的證明)才可以理直氣壯地找保險公司索賠。同時,雙方事故一定要經過交警,多數情況保險公司只看交警的裁決單。
2、如超過3筆以上的違章沒處理,駕車上路被交警查到,將會扣留駕駛證,嚴重時甚至會扣車。
違章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駕車上路被交警查到,將會扣留駕駛證,嚴重時甚至會扣車。若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公安機關可以依法扣留機動車。
3、如果是現場違章,沒有處理第16日開始會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滯納金最高不超過罰款金額)
4、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
我們都知道開車出門需要“三證(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兼備”,但駕駛證的有效期卻常常容易被人忽略——須知駕照過期後依舊駕駛車輛將被視為無證駕駛,除了面臨交警的罰單之外,如果在駕駛過程中出了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是可以拒絕賠償的。
5、違章未辦理的,不能通過車輛年審、季度審和綜合審。
交警查車,三單以上違章未處理的,扣行駛證;十單未處理的,扣車扣證。違章未辦理的,不能通過車輛年審、季度審和綜合審。小編提醒請大家及時辦理自己車子的違章,不要想着到年審時才交。
二、交通事故車主完全責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該當事人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其他方當事人無責任:
1、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他方無責任。
2、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當事人無違章行為的,由過錯一方當事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3、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交管部門無法查證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的,由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4、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及毀滅證據的,由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5、駕駛機動車發生與本車有關聯的交通事故時,當事人不立即停車,不保護現場,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通過上文,我們對交通事故車主完全責任不處理影響車輛年審嗎這個基本常識也有了一定了解。交通事故拖着不處理很麻煩,不僅無法完成車輛的年審,並且可能會被受害方起訴,面臨打官司的境地。所以小編提醒各位司機朋友,交通事故發生後要根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結果儘快處理,該賠償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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