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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報案是怎樣操作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交通事故報案是怎樣操作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我們經常看到交通事故現場都是由交警在處理,這都是因為有人在事故發生後報案了,因此才會由交警到場處理。那麼大家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該如何報警嗎?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報案是怎樣操作的

公民在遇有交通事故時,請不要驚慌。要用手機或到臨近的地方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是免費的,如果您的手機不是在發生交通事故所在地辦理的業務,拔打時要加當地的區號即可。

(1)及時報警。

(2)地點講清。

(3)説明險情。應簡要報告事故原因與人員、車輛傷損情況。

(4)留下姓名。

(5)保護現場。交通事故發生後,肇事者及周圍羣眾應儘可能保護現場原貌,以利於事故處理時民警收集物證,判斷事故性質;同時注意儘可能不妨礙交通秩序。因妨礙交通不得不變動現場的,先標明事故現場位置,或用手機、相機拍下事故現場位置,再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6)警示標誌。發生交通事故,應在車輛周圍放置警示標誌,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7)記下車牌。若肇事車輛逃逸,應記下該車的車牌號、車型、顏色等主要特徵。

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並立即打“122”電話報警,聽候處理。出現下列情形的交通事故必須馬上報警:

(一) 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

(二) 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 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四) 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五) 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 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除此以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情況下,無論雙方對事故的事實及成因是否有爭議都必須報警;在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沒有人身傷亡的情況下,如果雙方對事故的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仍然應當報警。

二、交通事故要注意什麼

(一)現場勘查

1、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後,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並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製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現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4、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後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鑑定。

(二)責任認定

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可召集當事人舉行聽證。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後,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公佈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席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4、告知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三)處罰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後,應對責任當事人作出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

3、向責任人宣佈處罰裁決。

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5、完善處罰的相關手續。

6、執行處罰。

(四)賠償調解

1、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2、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進行賠償調解。調解次數最多為二次。

3、調解成功後,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交當事人。

4、調解未成功的,必須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實踐中,並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要報警處理,如果是輕微的交通事故,沒有造成太大的損害,那麼允許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但要是產生了糾紛或者造成的損害較大,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話,那麼就必須報警處理。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標籤:報案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