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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如何應對

發生交通事故如何應對

隨着道路上機動車的不斷增多,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在上升。對於廣大駕駛員朋友來講,適當瞭解一些關於交通事故的知識是有很大幫助的。今天,本站小編將要為大家介紹的是發生交通事故如何應對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未及時報警,導致事故責任無法正確認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因此,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有人身傷亡,當事人在報警和搶救受傷人員的同時,應盡力標明現場情況位置,必要時可請求旁人協助和作證。

2、發生事故後不報警,保險理賠困難

根據《保險法》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但未規定被保險人如未報警、報案,保險公司是否否應當賠付。為此,保險公司都在保險合同中約定,發生事故後,必須採取合理施救保護措施,並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及時(一般為48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否則,保險公司對無法核查的損失有權拒絕賠付。

3、事故後逃逸將加重責任甚至刑責纏身

根據相關法律,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如果事故中有人受傷甚至死亡,那麼,逃逸者就可能承擔更大的責任。在刑事案中,交通肇事後逃逸在量刑上是按照加重情節處理的。陶某將方老太撞傷,如果及時報警並送醫院治療,即使方老太死亡,根據相關法律,只要其積極賠償,可免除刑事責任或承擔很輕的刑事責任,因為其不可思議的行為,造成極為嚴重的後果。

4、事故後違法私力救濟,“原告”成“被告”

交通事故發生後,如何進行賠償,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是正常現象。正確的做法是,可以要求交警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如果接受調解,但又未履行調解協議,當事人仍可以起訴。因此,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不管自己受到怎樣的損害、佔了多大的理,如果採取非理智的違法方式,即以違法的私力救濟方法處理,必然使自己更加“受傷”。

有的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害怕承擔責任,於是做出一些於人於己都不利的行為——逃逸,這樣的行為顯然是會承擔更多的責任。所以,小編提醒各位駕駛員,不要抱幻想覺得自己可以成功逃逸,一旦被抓住,將要承擔更重的責任。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本篇文章,感謝你的閲讀!

標籤:交通事故 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