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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具體內容

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具體內容

隨着車輛的增多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也逐年的在遞增。為了穩定社會治安,讓廣大羣眾有一個良好的道路運行環境,國家出台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新辦法的出台也是為了使法律更加貼近人們的生活,很多人可能會問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具體內容到底是什麼呢?下面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已經被廢止,下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全文,歡迎大家閲讀了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

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對城市建設項目進行交通影響評價,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確定管理目標,制定實施方案。

第二章 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 機動車

第四條 機動車的登記,分為註冊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和註銷登記。

第五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應當向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註冊登記。申請機動車註冊登記,應當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税完税證明或者免税憑證;

(五)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註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車型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第六條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髮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有問題,製造廠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屬於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屬於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同時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的姓名(單位名稱)或者聯繫方式變更的,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第七條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應當及時辦理轉移登記。

申請機動車轉移登記,當事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第八條 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

以上便是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具體內容,重慶市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依據國家相關的處理條例,同時結合當地的相關實際情況制定出來的。這個辦法的實施對交通安全事故給出了很多應急預案,當遇到交通事故的時候不至於太過慌張。當然治理並不是制定該辦法的主旨,想要獲得良好的交通行使環境還是需要廣大市民積極配合遵紀守法的駕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