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糾紛起訴狀怎麼寫
一、勞務合同糾紛起訴狀怎麼寫?
居中寫標題,結尾載明具狀人的簽名、受訴法院的名稱和起訴時間,正文應載明以下基本內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訴處理勞務合同糾紛需準備哪些材料?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三、勞務合同糾紛起訴後可以申請延期舉證的情形有哪些?
(一)書證原件遺失、滅失或者毀損的;
(二)原件在對方當事人控制之下,經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權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體積過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擔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通過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無法獲得書證原件的。
四、勞務合同糾紛起訴後法庭調查流程有哪些?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四)宣讀鑑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起訴處理勞務合同糾紛的,原則上原告也可以選擇口頭形式向法院起訴。書面起訴狀並不是必不可少的材料,但是,根據發生勞務合同糾紛的具體原因,原告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據,像勞務合同、錄音錄像、證人證言等,勞務合同糾紛的證據需要原被告自行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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