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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買賣合同糾紛的起訴狀怎麼寫

一、多重買賣合同糾紛的起訴狀怎麼寫?

多重買賣合同糾紛的起訴狀怎麼寫

1、標題為民事起訴狀

2、第一部分是訴訟參與人基本信息。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訴訟主體。有第三人的,還要列明第三人。原被告如果是自然人的,要按照“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址,身份證號、聯繫方式”的順序寫明。如果是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要寫明單位名稱,次行一定要寫法定代表人及其職務。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寫明訴訟代理人的信息。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需要對方給付的具體標的,分點描述。

4、事實與理由部分:説明事實情況,內容應當全面完整,但語言應簡潔,不能過於繁瑣。一般來説是按照時間的順序來敍述。事實與理由的最後一段一般是寫被告的某行為已經嚴重損害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5、另起一行空四格寫“此致”,再另起一行頂格寫法院名稱。落款寫具狀人名稱、時間。需要具狀人手寫簽名,單位需加蓋公章。如有附件需在落款下另起一行列明。

二、買賣合同的生效條件是什麼?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多重買賣合同糾紛的庭審流程是什麼?

1、開庭審理;

2、法庭調查;

3、法庭辯論;

4、合議庭評議;

5、宣讀判決。合議庭評議後,審判長應宣佈繼續並宣讀判決。如果不能當庭宣判,審判長應宣佈另定日期宣判。

四、買賣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

(2)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財產所有權、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買賣的目的是發生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通過買賣,出賣人喪失對標的物的所有權,買受人取得標的物所有權,這是買賣合同的主要法律性質,這一性質可以將它與其他交付標的物但不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區分開來,如租賃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等。買賣合同是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價款是買受人取得標的物所有權的對價,這一性質使它與其他無價款支付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區別開來,如互易合同、贈與合同。

(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在買賣合同中,雙方互為給付,都既享有權利,又負有義務。出賣人負有交付標的物並轉移其所有權的義務,買受人負有向出賣人支付價款的義務。雙方的權利義務互相對應,一方的義務也正是另一方的權利。因此,買賣合同是典型的雙務合同。

(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出賣人與買受人有對價關係,出賣人取得價款,以讓與標的物的所有權為代價,而買受人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也是以支付價款為代價的。因此,買賣合同是典型的有償合同。

(5)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時合同成立,不以標的物或價款的現實交付為成立要件。

(6)買賣合同一般為不要式合同。一般情況下,買賣合同採用何種形式,由當事人自行決定。但在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當事人應當採用法律規定的形式。

事實上,訂立合同的基本原則就是誠實信用,如果在籤合同的時候,隱瞞了當前的這一標的物已經賣給別人的這一重要事實,買家可以請求解除買賣合同,並追究賣家的民事賠償責任。民事訴訟狀的詳細內容一定要根據合同糾紛的具體情況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