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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賠償交通事故的流程是什麼

起訴賠償交通事故的流程是什麼

一、起訴賠償交通事故的流程是什麼

1、確定訴訟管轄的法院

法院是否有管轄權,主要是約定管轄和法定管轄兩種方式確定,合同雙方在合同簽訂時可能會對訴訟糾紛可能管轄的法院作出選擇,雙方經過協商約定好管轄的法院。

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管轄法院的,按照法定管轄來確定,一般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及合同履行地等管轄法院,不同類型的合同,其管轄法院也有所不同,具體需要看法律規定。

2、書寫起訴狀,整理好相關的訴訟材料

到法院起訴,需要有起訴狀,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相關的證據材料,有訴訟代理人的,還需要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現有證據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關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應讓律師審查是否會影響訴訟結果。

3、法庭辯論質證

立案介紹後法院發送傳票,確定開庭時間,也會對原被告雙方的證據材料進行交換,對於證據的真偽及證明力大小等各方面在法庭進行辯論,有新證據的,也可提交。

4、判決生效階段

法庭辯論之後,法院經過調查分析,認定案件事實經過,作出合法合理的判決,對於判決結果有異議的,可提起上訴,請求上一級法院進行判決。

二、交通事故賠償哪些費用

1、醫療費。具體包括掛號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以及其他醫用費用。

2、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

3、誤工費。根據收入狀況和誤工時間確定。

4、住院伙食補助費。

5、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護理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並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來確定。

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8、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受害人的傷情確定,一般評不上傷殘等級的沒有該項費用,具體每個傷殘等級能獲得多少精神損害撫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9、後續治療費等。

三、起訴交通事故賠償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要滿足法院起訴的條件:

首先,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其次,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最後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責任方作出相應的賠償,比如要求賠償醫療費用,誤工費用,營養費用等等,因為賠償發生糾紛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處理,但需要符合起訴條件。以上是關於起訴賠償交通事故的流程的相關回答,還有其他想了解的,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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