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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籤轉正勞動合同離職怎麼賠償?

公司不籤轉正勞動合同離職怎麼賠償?

一、公司不籤轉正勞動合同離職怎麼賠償?

公司不籤轉正勞動合同離職應該是支付雙倍的工資。

勞動關係的確立是需要勞動合同保護的,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雙方就沒有形成法律保護的勞動關係。這在勞動法上面也是不允許的,可能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在目前勞動法律規則下,公司不籤勞動合同,員工頂多可以得到未籤合同的二倍工資,至於額外的經濟補償是沒有的,這一點很重要,希望廣大工友能夠理解清楚。

二、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怎麼維權?

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辭職時老闆又不支付工資的,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

1、和老闆協商解決;

2、當地勞動局內設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回工資。該程序是專門為了解決勞資糾紛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費用;

3、對仲裁結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訴;

4、可以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三、公司不籤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1、未籤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2、未籤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3、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

《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籤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4、未籤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

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在現實生活當中,勞動者試用期經過之後已經轉過了正式的員工,但是用人單位不和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那麼這個時候勞動合同就可以通過仲裁或者是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了。從具體的維權的手段上來看,就是個需要支付雙倍的工資報酬,這個《勞動合同法》第82條當中是具有確切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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