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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員工員工要簽字嗎?

一、辭退員工員工要簽字嗎?

辭退員工員工要簽字嗎?

公司辭退員工的通知書不需要員工簽字,原因如下:

1、公司辭退員工的通知書不需要員工簽字。公司辭退員工是公司單方面的行為,帶有一定的強制性,公司辭退員工的通知書的本質是通知而不是協議。公司為了確保被辭退員工收到通知書,辭退員工的通知書一般直接遞交(以便被辭退員工簽收)或者以掛號信發出(以便收取回執)或者以登報公告的形式發出,都是被辭退員工收到通知即生效,而不是辭退員工簽字同意才生效。

2、要求被辭退的員工在辭退通知書上簽字,其目的在於證明員工已經收到用人單位的辭退通知書或知道用人單位已經將其辭退,如果有其它的證據能夠證明員工已經收到用人單位的辭退通知的,就不一定要求員工在辭退通知書上簽字的了。

二、員工被單位勸辭時要注意什麼

(一)如果被單位勸辭,可以不同意,但是一定不可以自作主張不上班,單位口頭同意也不行,必須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最好是書面證據,也可以是錄音、手機短信等)不上班是單位的同意才可以考慮選擇不上班。根據很多單位的規章制度,員工連續曠工三天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給任何經濟補償,因此,不要不注意這個問題導致這個嚴重的後果。

(二)如果一旦爭議已經產生,一定想好辦法補救,證明當初不上班不是故意曠工,而是用人單位的授意,可以通過人證,最好再輔助於其他證據,錄音往往是比較容易取得的證據。

(三)再有,如果單位以曠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開除,就要看看該規章制度指定的程序和是否有公示,如果從來沒有見過這個規章制度,那麼依據它做出的開除決定可以質疑他的合法性,提出異議。

(四)被勸辭後要積極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維護自身的合法勞動權益。

辭退員工員工不需要簽字通知書也是生效的,員工簽字是證明員工已經受到通知了,如果被單位勸辭,可以不同意,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做出一定的賠償,如果爭議已經產生,想好辦法補救,證明不上班是用人單位的授意。

標籤:簽字 員工 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