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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辭退員工不符合法律規定如何處理?

一、公司辭退員工不符合法律規定如何處理?

公司辭退員工不符合法律規定如何處理?

公司違法辭退員工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管理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處理,也可以提交相關證據到法院進行起訴處理,具體情況下應當根據辭退的原因來要求用人單位進行合法的賠償。

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複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賠償金是補償金的二倍。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一般勞動者都會選擇主張違法辭退的賠償金。因為屆時雙方的關係可能已經十分緊張,不利於雙方保持良好的勞動關係

二、單位應支付賠償金的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情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

1、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違法解除或終止具體又包括用人單位違反法定程序解除;不符合法定解除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具有限制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卻解除合同三類。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照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責令加付賠償金。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企業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如違反該項義務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應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1)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企業限期支付經濟補償;

(2)如果企業仍逾期不支付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企業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公司違法辭退員工的情況,一般是用人單位在勞動者並不存在違法或者違反勞動紀律時,強行辭退員工,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是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賠償的,特別是造成了嚴重的犯罪事實的還需要追究用人單位的相關法律責任。

標籤:員工 辭退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