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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加班工資要計所得税嗎?

員工加班工資要計所得税嗎?

一、員工加班工資要計所得税嗎?

需要,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税,也就是説,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所取得加班工資,不屬於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應併入工資、薪金收入,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公司不能強制加班且加班必須給付相應的加班費,如若未給,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問題直接進行協商,要求單位支付加班工資,尋找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但是,協商程序不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雙方可以協商,也可以不協商,完全出於自願,任何人都不能強迫。

二、加班工資如何計算的

員工在平時的工作日加班,公司應該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作作為報酬。公司在其他時間安排加班,比如節假日、休息日加班,就要按照以下的標準計算加班費:

1、休息日加班,公司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作為報酬;

2、節假日加班,須經過員工本人同意,如加班應該按照勞動者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三、不發加班工資怎麼辦

沒有得到加班費的勞動者,要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當然勞動者也可以選擇仲裁,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但需要注意的是,勞動仲裁有時效上的限制: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當然如果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仲裁時效也會中斷,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仲裁時效中止。

勞動者的加班工資是需要計算個人所得税的,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在工作日加班的,需要給員工1.5倍的加班工資;安排員工在平時的休息日去單位加班,加班之後又不安排補休的,需要給勞動者兩倍的加班工資;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要給三倍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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