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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資老闆另起爐灶,員工怎麼維權?

公司拖欠工資老闆另起爐灶,員工怎麼維權?

一、公司拖欠工資老闆另起爐灶,員工怎麼維權?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繫電話、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裏的工資數額。

對於拖欠工資,用人單位總是有各種各樣的理由,有的可能確實是單位經營狀況不佳,發放工資的確困難;有的是因為用人單位被別人拖欠了貨款等,資金週轉不開。不管是什麼樣的原因,拖欠勞動者工資不按時發放的就屬於違法行為,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法律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所以由此可知,拖欠工資並沒有規定是超出一個具體的時間才算違法,只要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或者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都屬於違法。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單位拖欠工資,員工可以使用法律武器維權,只要存在拖欠工資的行為就是違法的,單位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按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辭退員工後不給經濟補償金都是違法的,員工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