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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拘役緩刑還能註冊執業醫師嗎?

醉駕拘役緩刑還能註冊執業醫師嗎?

一、醉駕拘役緩刑還能註冊執業醫師嗎

醉駕拘役緩刑考驗期間不可以申請執業醫師註冊,只能在判決下達之日兩年後才可以。根據《執業醫師法》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註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有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二、醉駕拘役緩刑怎麼執行

1、緩刑經過人民法院的判決,並由人民法院將判決書、執行通知書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在緩刑考驗期內,由公安機關對被宣告緩刑的罪犯進行考察,由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

2、因為緩刑犯不關押而放到社會上,如果該犯原來有工作的還要回原單位繼續工作或者回到農村參加生產勞動,基層組織如街道、居委會或者村委會以及其所在的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管理好緩刑犯。因為這些單位或者基層組織瞭解犯罪分子的實際表現,有利於對其進行考察教育。

3、拘役的緩刑考驗期為原來判處的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於兩個月;在緩刑考驗期內,如果被緩刑的罪犯沒有再犯新罪也未違反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

三、醉駕處罰多久後才能考駕駛證

1、一般要五年以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五年以內當事人都不得重新申報機動車駕駛證,有一部分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考駕駛證要等十年以後。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判拘役緩刑期間對申請執業證書有一定的限制,如駕駛證、執業醫師證等,都是不能申請的,拘役緩刑由公安機關執行,以勞動改造、法律知識學習的方式服刑,緩刑期結束後,也需要達到規定的期限可以申請相關的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