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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員工待通知金繳税嗎?

辭退員工待通知金繳税嗎?

一、辭退員工待通知金繳税嗎?

代通知金屬於工資收入,應按個人所得税税率納税。在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時,可以用多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不是30天工資)代替這個提前通知期,主要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在失業時重新尋找工作所需要的時間的利益。但是如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不合法,則其法律後果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被撤消,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如果説公司在辭退員工時如何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就需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那麼代通知金中的工資也是指勞動者被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如果説用人單位沒有提前通知員工也不支付代通知金時也是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等法律途徑來解決。

辭退中的代通知金具體是用人單位在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的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提前一個月通知的,以給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替。

二、員工辭職有什麼流程?

如果員工提前一個月(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的,當天口頭申請就可以結束用工關係。

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的補償。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行業競爭要求保密的單位,如果有補償,當事人離職後還要遵守相關的要求,如果違約,還要賠償單位。

辭退員工的待通知金需要繳税,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提前一個月,向單位的領導提交書面的辭職報告。如果勞動者在工作中存在重大過錯行為,單位可以不經過勞動者的同意,支付員工相應的工資報酬後直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標籤:繳税 辭退 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