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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撞死人可以私了嗎,?

生活中的很多交通事故,基本都是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的,這又可以叫做私了。那要是無證駕駛撞死人可以私了嗎?而對無證駕駛撞死人的情況,又該如何處罰肇事者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請閲讀下文進行了解。

無證駕駛撞死人可以私了嗎 ?

一、無證駕駛撞死人可以私了嗎

我國刑法明文規定了對於無證駕駛出現了交通事故的規定,產生重大事故的,需要負刑事責任,所以無證駕駛撞死了人刑事部分無法私了,這是由國家機關進行解決,對於民事部分可以進行私了。

二、無證駕駛撞死人怎麼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6次會議通過法釋〔2000〕33號)為依法懲處交通肇事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將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因逃逸緻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在無證駕駛撞死人的情況下,已經涉嫌構成了刑事犯罪,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此時一般是不允許當事人私了的,但如果是民事賠償部分的話,則允許當事人協商解決。以上就是對“無證駕駛撞死人可以私了嗎”的解答,但願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

標籤:撞死人 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