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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肇事逃逸緻死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酒後肇事逃逸緻死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酒後肇事逃逸緻死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酒後肇事逃逸緻死的量刑標準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肇事逃逸認定的8種情形:

(一)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二)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三)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五)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六)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八)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追究刑事責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與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責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標準。如果行為人只有違章行為,並未造成嚴重後果,則不構成犯罪,無須立案。

逃逸的原因絕不是害怕司法機關發現當時是酒駕,最主要的目的還是想推卸自己身上所有的責任,肇事者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會傾刻間毀滅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因為受害者有可能得到及時的救助之後不會危及生命的,出於對生命的敬畏也不應該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