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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過户手續有哪些

車輛過户手續有雙方的身份證、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車輛到場。若買方是外地人想過户本市牌照需要有本市的暫住證;若是買方這邊是單位的,需要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公章。

車輛過户手續有哪些

流程包括:

1.舊機動車市場在車輛過户時實行經營公司代理制,過户窗口不直接對消費者辦理。將車開到市場,有舊機動車經營公司為其代理完成過户程序:評估、驗車、打票。

2.買賣雙方需簽訂由工商部門監製的舊機動車買賣合同,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門保留一份。經工商部門備案後才能辦理車輛的過户或轉籍手續。

3.等評估報告出來後,開始辦理過户手續。辦理好的過户憑證由買方保留,賣方最好也保留一份複印件,以備日後不時之需。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准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標籤:過户 車輛 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