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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燈閃爍過去算不算闖紅燈嗎?

交通法規中的規定下駕駛的汽車是不能夠有闖紅燈的行為的,闖紅燈是會被交警抓住然後扣分以及罰款的處罰的,但是一般的額大家對於闖紅燈的定義可能還不太瞭解,如果是出現的像是綠燈閃爍過去算不算闖紅燈嗎?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關於闖紅燈的定義是什麼。

綠燈閃爍過去算不算闖紅燈嗎?

一、綠燈閃爍過去算不算闖紅燈嗎?

不屬於闖紅燈。

所謂闖紅燈,是指車輛在停止線以內時,前方的指示燈已經是紅燈,但車輛仍然前行進入路口且前後輪均越過停止線的違法行為

而綠燈閃爍的目的是提醒駕駛員指示信號燈即將變化,讓駕駛員有提前準備的時間。如果在綠燈閃爍時當事人駕駛車輛越過停止線並進行入路口的,因在越過停止線時尚不是紅燈,所以是不屬於闖紅燈的。

另外,寧停三分、勿爭一秒是每一位駕駛員應該牢記的安全原則,很多的事故都是因為搶黃燈、闖紅燈而引起的,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的安全,每 位駕駛員都應該嚴格按照交通信號燈的指示駕駛車輛,確保安全行駛。

二、闖紅燈怎麼處罰?

自從新交通法頒佈後交通規則變得非常嚴厲,新規規定,闖紅燈由原來的罰款200元扣3分改為罰款200元扣6分。有許多地方被電子眼拍到只罰款200元,而不扣分。 闖黃燈儘管不處理,但是也儘量不要闖。

新交規中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一次記6分。”但並非所有情況駕駛員都會被扣掉6分。若出現直行道左轉等路口違法,仍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違反禁令標誌”記3分。同時被攝像頭記錄下來的闖紅燈行為只進行200元罰款,不計分。

如果你誤闖紅燈立即停車只是剛剛越過停車線可以免處罰。一般電子眼會拍3張照片取證。

綠燈閃爍過去算不算闖紅燈嗎?答案是不算的,因為在我國的交通法律中是這樣規定的闖紅燈的,是在紅燈已經亮起,還進行駕駛行為的,也就是這時候車輛還在停止線之內的,前方紅燈已經亮起了,對於綠燈閃爍的情況,但是車輛已經超過停止線了,所以就不算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