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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駛時,綠燈閃算不算闖紅燈?

一、在行駛時,綠燈閃算不算闖紅燈

在行駛時,綠燈閃算不算闖紅燈?

在行駛時,在綠燈閃爍時通行的,不算闖紅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其中的紅燈是代表禁止通行,綠燈是代表允許通行,最後的黃燈是代表警示,就是告訴駕駛人交通信號燈要變信號了。交通信號燈還在綠燈閃爍時,當事人可以駕駛機動車通行,只有出現紅燈時,才算禁止通行,當事人強行通行的,會被視為闖紅燈。

二、闖紅燈的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九)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 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誌的;

(十一)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十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行為人駕駛機動車有闖紅燈行為的,會被交通管理部門扣6分,並且罰200元的罰款。

綜上所述,綠燈代表的是允許通行,紅燈代表的是禁止通行,當事人在綠燈閃爍時通行的,不屬於闖紅燈,只有在紅燈閃爍時通行的,才算闖紅燈。行為人駕駛機動車有闖紅燈行為的,屬於違法行為,會被交通管理部門的警察進行處罰,會被扣6分和罰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