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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非法集資案件偵查期限是多久?

非法集資是一種較為嚴重的經濟犯罪 ,它給老百姓帶來了巨大的財產損失,所以國家對非法集資也在嚴厲打擊。司法機關在辦理非法依次的案件時,法律上對辦理案件的期限也作了相關的規定,那公安機關非法集資案件偵查期限是多久?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詳細説明。

公安機關非法集資案件偵查期限是多久?

一、公安機關非法集資案件偵查期限是多久?

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後,一般三日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准逮捕。

如果是流竄作案、結夥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捕的時候可以延長至一個月,也就是説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長是三十七天。

逮捕後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區、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等可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對於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罰的嫌疑人,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

也就是説,在公安階段的時間一般是二個半月到三個月左右,最長是八個月。

二、審查起訴期限

案件偵查終結後,由公安機關的辦案人員寫出起訴意見書及案卷、證據移送到檢察院,進入審查起訴階段。這個階段一般是一個月,重大複雜的可延長半個月。

檢察院審查後認可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補充偵查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以兩次為限。補充偵查後,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的期限。

檢察院的公訴科審查完成後,寫出公訴書,向對應的法院提起公訴。

即:一般是一個月至一個半月,最長會達到五個月。

三、審判期限

審查起訴終結,決定起訴的進入法院審判。審理是二審終審制,一審是在法院受理後一個月內開庭審判並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如果是邊遠地區案件 、重大犯罪集團、流竄作案的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如果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可以上訴;如果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確有錯誤的,也可向上一級法院提出抗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序。二審的審判時限跟一審的審限是一樣的,也是一個月,不超過一個半月,如果是邊遠地區案件 、重大犯罪集團、流竄作案的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也就是説:如果沒有上訴、抗訴,一般是一個月至一個半月,最長是二個半月。如果有二審,一般是二至三個月,最長五個月。如果有法院認為證據不足退回檢察院的情況,時間還會延長。

綜上所述,公安機關非法集資案件偵查期限一般為兩到三個月,如果需要延長的,一般也不會超過八個月時間。同時,檢察機關與法院的辦案也同樣有期限的限制。雖然國家正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的行為,但要防止個人財產遭受損失應從源頭做起,個人在平時應避免參與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