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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的原則

政府信息公開的原則

政府信息公開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及時、準確地公開發布。國家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工作。電子政務是信息公開的重要載體。按照“統籌規劃、資源共享、面向公眾、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強電子政務建設的同時,構建網上信息公開平台。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交通責任認定書是否可以申請政府信息公開?

你與該次交通事故無關,要求交警部門公開事故信息,原則上是不允許的。因為該信息不屬於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信息,對於不屬於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信息,根據相關規定,只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才可向國家行政機關申請獲取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