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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原則有

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原則有

政府信息公開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及時、準確地公開發布。國家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工作。電子政務是信息公開的重要載體。按照“統籌規劃、資源共享、面向公眾、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強電子政務建設的同時,構建網上信息公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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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以下為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基本原則的介紹內容,僅供參考。
 一、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權利原則
  第一,權利原則所體現的權利是公民獲得政府信息的權利,而實現的是公民知情權的內容。
  第二,獲得政府信息是公民的權利,提供政府信息是政府的義務
  第三,權利原則還包含着對因政府信息公開而引發的各種權利進行平衡的內容。
  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公開原則
  第一,公開原則説明申請人向政府機構申請獲得所需信息時,無需説明理由,政府應該依法提供。
  第二,公開原則所指的政府信息是法律規定的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對於保密的信息,公民無權要求政府公開,政府也無權主動公開。
  第三,行政公開主要通過旁聽、報道與轉播、刊載、查閲等方式實現,政府信息公開也離不開這些方式。
  三、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平等原則
  第一,平等原則在政府信息公開法律制度中的體現就是指人人具有平等的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
  第二,平等原則運用於政府信息公開法律制度領域是世界上很多國家的做法,這是人類法治文明的共同成果。
  第三,平等原則得到落實,需要平等原則的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