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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校車租賃協議

幼兒園校車租賃協議

幼兒園校車租賃協議

幼兒園校車租賃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利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就乙方向甲方出租車輛,作為西苑小區幼兒園學生接送的專用車輛,本着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按照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準時支付合同期限內所租車輛費用給乙方。

2、甲方應指定適當位置提供給租賃車輛臨時停放,方便停車。

3、甲方在任何時候都不能要求乙方從事違反《交通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4、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時段或班次,需提前一個工作日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之後,方能調動車輛。

5、甲方不因租賃車輛而需承擔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過程中產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責任。

乙方責任:

1、保證本專線運行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相關政策方面由乙方承擔解釋責任。

2、保證租賃車輛證件齊全,車況良好,適於營運。同時,根據雙方確定的運行方案,保證租賃車輛的安全準點,如無特殊原因,不得遲到、早退,如遲到、早退,甲方有權扣除本月租車費用人民幣元,次。

3、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車期間無故停開,否則,停車一次甲方有權扣除本月租車費用人民幣元(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4、乙方負責租賃車輛的季檢、年審、輪胎、維修、燃料、税金、運管費、管理費等費用。

5、文明、安全行駛,保持車輛的乾淨整潔,要求參與運行的司機着裝整潔規範,運行期間應耐心、態度和藹,禮貌待客。

6、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負責車輛行駛安全及相關責任,包括乘車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發生,造成車輛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7、乙方車輛在運行期間如發生故障或事故,需即時調動其他車輛遠行,以確保學生的上課時間。

二、接送線路、時間及趟次:

1、接送線路:

2、接送時間:接送計劃。

3、因出現車輛維修、年審、接受定期檢查或經甲方認可的合理因素所造成需要暫停運行時,己方必須及時用同等規格的車輛來代替,確定每天車輛的正常運行為前提。否則甲方有權不支付當天該租用車輛的租車費用,並由乙萬承擔所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

三、租金、結算週期、結算方式:

1、租賃車輛租金標準為人民幣:

結算週期從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日止,按月計算,甲方在每月10日之前必須付清前月用車費用。

四、租賃期限:

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擁有續約優先權,並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和增減,乙方應給予支持。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接送線路、時間趟次、司機服務態度等不符合約定,經查屬實,甲方須通知乙方,並給予5天期限改正,仍然未能改正,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不支付相關租車費用。

2、乙方在正常情況下延誤1小時以上發車,扣除該輛車當天費用,若沒有合理的原因逾期超過兩天不出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支付月租車金額三倍的違約金。

六、其它約定:

1、如雙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面無故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對方,並賠償合同兩個月(以30天為準)的租賃費用總金額給對方。

2、甲方如在合同期間有需要暫時調動租賃車輛用作其它用途,必先提前一個工作日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後方能調動車輛。

八、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的補充條款及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