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認定本罪,一看行為人的行為是否違反規章制度。如果行為人的行為是照章行事的,不違反規章制度,即便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也不構成犯罪。二看是否造成了嚴重後果。行為人雖然違反了規章制度,但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不構成犯罪。三看違章行為與嚴重後果之間是否有因果關係。即使在行為人的違章行為之後,發生了重大事故,但不是行為人的違章行為引起的,二者之間沒有因果關係,不構成犯罪。四看行為人主觀上有無過失。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既無故意,又無過失,嚴重後果是由於不能預見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屬於意外事件,不構成犯罪。
二、本罪與交通肇事罪的界限
兩罪都是過失犯罪,行為人都實施了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都造成了重大事故,並且都是屬於交通方面的重大事故。但是,兩者有着明顯區別:
(1)犯罪主體不同。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僅限於鐵路職工;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交通運輸人員和非交通運輸人員。
(2)違反的規章制度不同。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違反的是鐵路等部門制定的有關運輸管理、維修管理、操作規程、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交通肇事罪違反的是同保證交通運輸安全有直接關係的各種法律、法規與制度,其範圍較廣。
(3)犯罪客體稍有不同。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體是鐵路運營的安全;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陸路和水路交通運輸的安全。
三、本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界限
兩者都是過失犯罪,行為人都有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並且都發生了重大事故,造成了嚴重後果。兩者的區別主要有:
(1)犯罪主體不同。兩者都是特殊主體,但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體只能是鐵路職工;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體僅限於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以及羣眾合作經營組織或個體經營户的從業人員。
(2)發生的場合不同。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發生在列車運營過程中;重大責任事故罪則發生在生產、作業過程中。
-
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年滿十六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二)主觀要件主觀方面是故意的,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危害不特定人和物的安全而積極為之,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過...
-
重大責任事故罪量刑標準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會怎麼判刑?
出了車禍把人撞死可能就會關係到交通肇事罪,當事人要是不曉得應該怎麼處理通常都會手足無措。肇事一方都想要知道如果是交通肇事罪應該會怎麼進行判刑,要是在交通肇事把人撞死了,構成了交通肇事罪的,通常會被處於不超過三年的刑罰。要是沒有形成犯罪的,就不會涉及到...
-
交通肇事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安全。交通運輸,是指與一定的交通工具與交通設備相聯繫的鐵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輸,這類交通運輸的特點是與廣大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緊相連,一旦發生事故,就會危害到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財產的廣泛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