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責任事故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對象是人身和財產。
(二)客觀要件
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行為是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這裏的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是指違反有關生產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因此,這種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包括以下三種情形:
(1)國家頒佈的各種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
(2)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上級管理機關制定的反映安全生產客觀規律的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工藝技術、生產操作、技術監督、勞動保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程、規則、章程、條例、辦法和制度。
(3)雖無明文規定,但反映生產、科研、設計、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觀規律和要求,在實踐中為職工所公認的行之有效的操作習慣和慣例等。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是指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這些單位既包括國家的,又包括集體的。作為本罪主體的上述單位的職工,並非該單位從事各種工作的職工,而是指那些直接從事生產的人員和直接指揮生產的人員,包括生產工人、技術員、安全員、化驗員、檢驗員、生產調度、段長、礦長、車間主任等。改革開放以來,隨着個體經濟的發展,個體經營户生產中因違章發生重大事故的案件開始增加,上述主體範圍已不能適應現實情況,因此,1986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刑法第114條規定的主體要件的適用範圍的聯合通知》中,將羣眾合作經營組織或個體經營户的從業人員也包括在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體中。
(四)主觀要件
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罪過形式是過失。這裏的過失,是指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主觀心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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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罪概念
失火罪,是指由於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是一種以過失釀成火災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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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誌罪概念
強制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誌罪,是指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着、佩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誌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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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爆炸罪侵害的對象是《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所列舉的工廠、礦場、港口、倉庫、住宅、農場、牧場、公共建築物或者其他公私財產,以及不特定的人、畜。如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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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認定本罪,一看行為人的行為是否違反規章制度。如果行為人的行為是照章行事的,不違反規章制度,即便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也不構成犯罪。二看是否造成了嚴重後果。行為人雖然違反了規章制度,但未造成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