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恐怖活動和極端主義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第四項 實施下列行為之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三的規定,以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定罪處罰:
1.編寫、出版、印刷、複製、發行、散發、播放載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圖書、報刊、文稿、圖片或者音頻視頻資料的;
2.設計、生產、製作、銷售、租賃、運輸、託運、寄遞、散發、展示帶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標識、標誌、服飾、旗幟、徽章、器物、紀念品等物品的;
3.利用網站、網頁、論壇、博客、微博客、網盤、即時通信、通訊羣組、聊天室等網絡平台、網絡應用服務等登載、張貼、複製、發送、播放、演示載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圖書、報刊、文稿、圖片或者音頻視頻資料的;
4.網站、網頁、論壇、博客、微博客、網盤、即時通信、通訊羣組,聊天室等網絡平合、網絡應用服務的建立、所辦、經菅管理者,明知他人利用網絡平台、網絡應用服務散佈、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罰後仍允許或者放任他人發佈的;
5.利用教經、講經、解經、學經、婚禮、葬禮、紀念、聚會和文體活動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
6.其他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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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罪量刑標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為實施恐怖活動準備兇器、危險物品或者其他工具的;(2)組織恐怖活動培訓或者積極參加恐怖活動培訓的;(3)為實施恐怖活動與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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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標準
實施除放火、決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種不常見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本罪,應予以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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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飛行事故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認定本罪一看行為人的行為是否違反規章制度。如果行為人的行為是照章行事的,不違反規章制度,即使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也不構成犯罪。二看是否造成了嚴重後果。行為人雖然違反了規章制度,但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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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概念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