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立案標準
擾亂公共秩序罪1.2W
有下列行為之一,並且情節嚴重的,應當立案:
(一) 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
(二)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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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立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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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概念
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或者擅自佔用頻率,經責令停止使用後拒不停止使用,干擾無線電通訊正常,進行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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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考試罪司法解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九條考生在國家教育考試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組織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在考試現場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並終止其繼續參加考試;組織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可以取消其相關考試資格或者考試成績;情節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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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務罪立案標準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立案:(1)以暴力、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2)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3)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