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車票、船票罪司法解釋
擾亂市場秩序罪1.07W
為依法懲處倒賣車票的犯罪活動,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現就審理倒賣車票刑事案件的有關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高價、變相加價倒賣車票或者倒賣坐席、卧鋪簽字號及訂購車票憑證,票面數額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利數額在二千元以上的,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倒賣車票情節嚴重”。
第二條 對於鐵路職工倒賣車票或者與其他人員勾結倒賣車票;組織倒賣車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賣車票受過治安處罰兩次以上或者被勞動教養一次以上,兩年內又倒賣車票,構成倒賣車票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鐵路職工倒票、內外勾結倒票;首要分子;處罰過兩次以上、勞教一次以上兩年內犯同類罪,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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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交易罪立案標準
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接受服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被害人輕微傷的;(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二千元以上的;(三)強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強迫三人以上交易的;(四)強迫交易數額一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二千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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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概念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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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立案標準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出具的證明文件有重大失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給國家、公眾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二)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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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經營罪立案標準
違反國家規定,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違反國家有關鹽業管理規定,非法生產、儲運、銷售食鹽,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二十噸以上的;2.曾因非法經營食鹽行為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