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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勞動罪量刑標準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1.04W
1、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明知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強迫他人勞動行為的,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3、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1項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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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的界限兩罪都是破壞我國民族之間平等、團結、互助關係的犯罪,其主觀特徵都為故意犯罪,但兩罪的區別表現在:1、主體要件不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的主體要件為特殊主體,即只有具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的自然人才能構成此罪,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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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搜查罪司法解釋
1、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搜查案(第245條)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的行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搜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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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騙兒童罪量刑標準
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脱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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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搜查罪量刑標準
1、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本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