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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公租房轉租怎麼處罰?

公租房2.95W

公租房轉租的處罰有什麼?

法律規定公租房轉租怎麼處罰?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第二十七條: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六條: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責令按市場價格補繳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的租金,記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賃住房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什麼是公租房?

公共租賃房是對住房困難人羣的過渡性的解決方案,旨在為不屬於低收入人羣但住房困難的人員,提供住房幫助。公共租賃房不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羣體等。公共租賃房有規劃合理、配套完善等優點,但在實際使用中也存在户籍、租金等問題。

二、申請公租房有什麼優點?

規劃合理公租房小區主要佈局在主城區的聚居區中,有相對成熟的產業支撐。

1、交通方便

每個公租房小區均處在軌道交通的站點附近,公交路線充足並適當設置公交轉運站場,保證小區居民方便出行。

2、配套完善

超市、農貿市場等生活服務設施配套,設有社區醫院、幼兒園、小學、文化、體育、社區管理、警務等公共服務機構和公共活動場地,水、電、氣、電視、網絡、通訊配套齊備。

3、環境宜居

由一級物業企業提供一級標準的服務。通過比選確定有實力、高水平的設計單位,精心設計公租房樓宇立面、小區景觀和活動場所,有門禁系統、周界防範報警系統等八大智能化系統,成為標準化的現代居住小區。小區容積率控制在3.5-4.0之間,綠化率35%左右,與周圍普通商品房樓盤大體相當。

4、户型合理

户型在30-80平方米,60平方米以下的佔總量的85%以上,分為單間配套、一室一廳、兩室一廳和三室一廳,廚房、廁所等功能齊全,能滿足不同類型人羣和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5、租售並舉

在租賃5年期滿後,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綜合造價為基準確定的價格購買。購買後可以繼承、抵押,不得出租、轉讓、贈予等市場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轉讓的,由政府以購房價加利息回購,再作為公租房流轉使用。

公租房屋如果出現了轉租,改變住房用途,破幻房屋結構,閒置房屋和再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的情況就應立刻回收房屋,這是屬於違反國家法律的範疇,並且根據違法獲得的利益會有相應的處罰,一般是處違法所得的三倍以下的罰金,嚴重可拘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