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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公司證明的內容是什麼?

公租房3.08W

一、公租房公司證明的內容是什麼?

公租房公司證明的內容是什麼?

公租房公司證明

茲證明_______是我公司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 部門任________職務,已有_______年。

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於證明我公司員工的工作,不為我公司對該員工任何形式的擔保文件。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第九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並説明理由。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複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複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有關公租房的申請條件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當事人可以提交個人的相關材料到公租房管理部門,並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處理,如果不符合相關條件的,那麼顯然是不可以辦理的,可能會對個人申請公租房造成不利影響。

標籤: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