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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申請查詢到哪裏辦理?

公租房1.58W

一、北京公租房申請查詢到哪裏辦理?

北京公租房申請查詢到哪裏辦理?

北京公租房申請查詢公租房管理部門辦理,當事人申請公租房時,是需要提交相關材料到上述部門的,國家對符合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家庭實行輪候配租制度。輪候期間,申請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資產等情況發生變化的,申請人應在家庭情況變動後60日內告知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經審核後,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上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並對變更情況進行登記,調整配租方案。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照規定取消資格。

二、《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第九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並説明理由。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複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複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有關公租房的使用和租賃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辦理的,特別是對於有關事項的認定上,還需要在申請之前向公租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諮詢瞭解,並根據實際情況來提交相關材料。

標籤:辦理 北京 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