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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是否一定要交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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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購房經歷的人都清楚,在與賣方就房屋交易達成一致之後,通常賣方都需要先交付一定數額的購房定金。但有的購房者就質疑了,究竟法律中有沒有規定,購房一定要交定金呢?換言之,購房是否一定要交定金呢?本站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購房是否一定要交定金?

一、購房是否一定要交定金

在法律上,購房者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向開發商交納定金並不是必須程序,購房人可以與開發商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在購買商品房時,最好將該項目瞭解清楚,然後直接與開發商簽訂買賣合同,這樣如果在簽約談判中補充協議達不成一致意見,或者又發現了對自己不利的新問題,都可全身而退,不必再為解決定金的問題而煩惱,也避免了可能的定金損失。

定金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在房產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適用定金罰則,應雙倍返還定金。我國《擔保法》還規定: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不得超過主合同標準額的20%。

定金應該書面約定,賣方違約時,是需要雙倍返還的。下面再來看看訂金。訂金並不是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如果賣方違約,無法具備定金的法律效力,通俗點講,也就是無需雙倍返還的。

在購買商品房、二手房時,大家都聽説過一個詞兒,叫做“定金”,也都知道,如果賣房者違約,就要雙倍返還定金。和“定金”諧音的還有一個詞兒--“訂金”,不但發音一樣,含義也非常接近,以至於很多人認為這兩個詞兒沒什麼區別。其實不然,雖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帶來的法律後果是不一樣的。

從字面上理解,這兩個詞兒細細品來就有一點區別。“定金”含有定下了、定了的意思,而“訂金”有預訂的意思。

二、購買商品房需注意什麼問題

購買商品房時應注意審查開發商是否具備一定的資質或者是預售條件,否則購買的商品房就無法拿到房產證或者是無法入住,具體應注意審查下列事項:

1、《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者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或者開發商初始登記的《房地產權證》)和出售許可證明中關於房產的內容和範圍,包括宗地號、項目名稱、棟號、層數、用途、套數、面積等信息,應與所購買的房地產的棟號、樓層、名稱等相符。

2、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委託銷售的代理銷售企業的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和代理銷售合同或者委託銷售證明應當真實有效。

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交付購房定金並不是購房過程中必須的環節,因此在要求交付購房定金的時候,購房者可以拒絕,當然這樣的情況下,賣方為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損害,往往也不願意再將房屋出賣。而從房屋交易行業來看,其實現在也已經形成了管理,即購房就一定需要交付定金。

標籤:購房 定金 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