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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辦理過户

安置房1.49W
拆遷安置房辦理過户

現在,隨着城市建設不斷髮展擴大,許多居民或者村民都面臨拆遷,政府對於拆遷的居民或村民都會給予一定的拆遷補償,有的地方會配發拆遷安置房。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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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能過户嗎

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並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麼區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
現金市面上掛牌的拆遷安置房,往往是沒有取得產證,或者是剛剛取得產證,按規定5年內限制轉讓的房子。安置房買賣的風險很大,甚至沒有保障的。尚未取得產證的拆遷安置房,按《物權法》規定,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產權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為準,沒有登記備案的,除法律特殊規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權法上的產權效力。
所以先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後才可以進行過户,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過户的手續不復雜,只要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複印件、户口本、結婚證、税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就可以去過户了。需要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簽字,如一方不去的話需要去公證處作委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登記生效以及所有權可不登記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