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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房改房政策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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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現在有很多的勞動者都在外地打工,就是為了能在這個城市有個立足之地,所以有很多的單位把公房以最優惠的政策買給單位的職工,也能讓職工有個居住的地方,那一般房改房是怎麼買的呢,那就來了解一下廣西房改房政策是怎麼樣的?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廣西房改房政策是怎麼樣的?

一、廣西房改房政策是怎麼樣的?

國有劃撥土地上標準住宅用房(包括房改房、商品房、拆遷安置房、解困房、安居房)的轉讓,且受讓方(購買方)為自然人的,按杭州市財政局直屬徵收管理局《關於杭州市區國有劃撥土地上標準住宅交易補繳土地出讓金的若干意見》(杭財農[2006]231號)的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 應繳出讓金= 所在土地等級相對應的出讓金標準×房屋垂直分攤土地面積× 出讓年期修正係數 1)土地出讓金標準。房改房上市交易補繳土地出讓金標準按附表的規定繳納(詳見表一)。如土地出讓年限不到66年(含66年)的應乘以年期修正係數後確定(詳見表二)。 2)土地出讓年期確定。凡1980年1月1日以後竣工的房屋,出讓年期從房屋竣工之日起算;1980年1月1日以前竣工的房屋,土地出讓年期從1980年1月1日起算。土地出讓年期不超過70年。

二、房改房與商品房有啥區別?

一、房改房(又叫已購公房)

房改房是指已享受了國家房改優惠政策的住房。它是指職工以家庭為單位,按照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等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規定,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已建的公有住房。在購買時,職工還同時享受了工齡、職稱、職級、家庭人口等多項優惠折扣。它是一種政策性極強的職工福利分房和購房。

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家庭個人所有;按照“標準價”購買的,職工家庭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只有在補交款項和完善產權後,才擁有房屋的“完全產權”。

因此,“房改房”有以下幾個獨有的顯著特點:

1.“房改房”是國家對職工工資中沒有包含“住房消費資金”的一種補償,也就是國家對職工的一種“工資性實物”補償。它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過渡的一種形式;它的價格不由市場供求關係決定,而是由政府根據實現住房簡單再生產和建立具有社會保障性的住房供給體系的原則決定的,是以“標準價”或“成本價”出售給職工的公房。

2.“房改房”的銷售對象是有限制的。並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國家房改優惠政策的,購買“房改房”的對象,只能是承住獨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條件的職工家庭。

3.在房改售房中,對購房的面積是有所控制的。政府等部門有文件明文規定了人均可購房的建築面積的“控制指標”,以防止一些人大量低價購買公有住房,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

4.購買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是有一定的優惠政策的。公有住房的實際出售價格,是在“標準價”或“成本價”的基礎上,還要進行工齡、職務或職稱、家庭人口等多方面的優惠折扣。

5. “房改房”在進入市場買賣時,是有限制的。出售給職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職工住用若干年以後,才可出售。同時,大部分“房改房”在出售時,原單位都保留了優先回購權。

二、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而自建、參建、委託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範圍。

“商品房”在出售時,開發商均是按“市場價”面向社會廣大公民公開銷售的。它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商品房”的價格是由成本、税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內容組成的。

另外,“商品房”是可以按國家法律、法規,在市場上進行自由交易買賣的 。

所以,“商品房”的顯著特點是:

1.“商品房”的房屋來源,是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商建成的房屋,它純粹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商品”,其銷售價格是由市場經濟供求關係決定的。同時,它也可以的。

2.“商品房”的土地來源,是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

3.“商品房”的出售對象是公開面向社會廣大公民。

4.“商品房”是可以按國家法律、法規,在市場上進行自由交易買賣的,購買者可根據自己的購買力,隨心而定房屋的位置、樓層、結構和麪積大小等內容

綜合上面所説的,如果職工買房的話,對於房改房是比較適用的,因此,對於廣西購買房改房的人來説一定要清楚西房改房政策是怎麼樣的?但是很多購買房改房是要符合一定條件的才能購買,所以,如果要購買的話,最好可以諮詢一下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