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調解協議書可以反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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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旦簽署調解協議即可生效。原告可以反悔,法院可以再次組織調解,徵求被告的意見,調解不成的,及時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
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條,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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