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有哪一些手段
一般來説人民法院有以下強制執行手段:
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四、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五、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
六、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八、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九、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採取前款措施,由院長簽發搜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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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強制執行最新手段
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採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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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生效時間是怎樣規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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