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訴訟上的請求權

1、債權的請求權。
(1)締約過失請求權。
(2)侵權的請求權。
(3)無因管理請求權。體現在請求本人償還必要費用;請求本人清償必要債務;請求本人承擔損害賠償之責。
2、物權請求權,具體包括返還原物請求權、停止侵害請求權,排除妨礙請求權、妨礙預防請求權。
3、佔有保護請求權,主要包括在佔有受到侵害的情況下,而使佔有人享有的佔有返還請求權,妨礙排除請求權,消除危險請求權。
4、人格權和身分權上的請求權,人格權上的請求權,主要是指人格權受到侵害情況下,產生的停止侵害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身分權上的請求權,主要包括撫養請求權,贍養請求權等。
5、知識產權上的請求權,主要是指知識產權受到侵害的的情況下,產生以停止侵害請求權,排除妨礙請求權、消除危險的請求權等。
6、繼承權上的請求權。主是針對繼承權受到侵害時,繼承人有依法獲得繼承財產的請求權。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訴訟上的請求權